本報記者 鄧淑華
今年以來,黑龍江省、湖南省、四川省、寧夏回族自治區等省份相繼出臺科技型企業孵化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孵化器管理辦法”)。
這是全國各地根據今年6月發布的《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業孵化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等文件,結合各地實際制定的孵化器管理辦法,旨在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促進當地科技型企業孵化器高質量發展。
“此輪各地出臺的孵化器管理辦法,核心特點是‘分層分類、精準施策’,旨在引導孵化器行業從‘量的增長’轉向‘質的提升’。”河北省科技企業孵化協會秘書長李靖表示。
與國家戰略同頻共振
目前各地出臺的政策,有許多相同點。
湖南省科技企業孵化器協會副秘書長廉寶恒認為,各地出臺的孵化器管理辦法都是基于《辦法》為藍本,結合當地情況適當調整具體類型指標,均以推動“科技創新—產業創新”深度融合為核心,聚焦培育科技型企業、弘揚企業家精神,支撐新質生產力發展和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各地孵化器管理辦法在政策框架、功能定位、分級管理上大多統一。
李靖則認為,各地政策均與國家戰略同頻共振、核心框架與關鍵指標均統一、動態管理已成為共識。
比如,所有地方孵化器管理辦法都是對工業和信息化部頂層設計的積極響應和具體落實,共同構成了一個覆蓋國家、省、市三級的政策體系。其根本目的高度一致,即通過規范化和高質量的孵化器建設,來培育新質生產力,服務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
“此外,各地孵化器管理辦法在基本框架上大同小異,都涵蓋了認定條件、評價監督、促進發展等核心章節。特別是在關鍵績效指標上,都不約而同地強調了‘在孵企業中科技型企業的占比’和‘非物業收入占比’。這兩項指標直指行業痛點,旨在淘汰單一的‘空間租賃’模式,引導孵化器提升服務價值和產業培育能力。”李靖表示。
此外,各地政策普遍建立了“年度評價、動態調整”的機制。對于連續績效評價不合格的孵化器,均明確了“撤銷資質”的退出機制,將形成健康的優勝劣汰環境。
因地制宜制定地方政策
與此同時,各地也結合自身特點,出臺了不同內容的政策。
“比如,分級名稱、認定條件均從當地情況出發。湖南省分為基本型、標準型、標桿型三級。標桿型聚焦新興產業未來產業,要求‘學科+產業’‘投資+孵化’模式,聯動投資基金,培育高成長科技型企業。”廉寶恒介紹說。
李靖也認為,各地分級體系的精細度各有不同,雖然都強調分級,但具體設計有差異。例如,黑龍江省、四川省均采用標準級和卓越級兩級體系,清晰明了,便于對標。而湖南創新性地設置了“基本型、標準型、標桿型”三級體系,這更符合孵化器成長的生命周期,尤其為處于早期、以創意轉化為核心的基本型孵化器提供了生存和發展的政策空間,體現了更大的包容性。而寧夏分為基礎級、躍升級以及離岸孵化器,其中離岸孵化器強調在孵企業科技成果在寧夏轉化落地。
“此外,各地認定標準的區域性傾斜、功能定位的特色化聚焦也各有不同。”李靖表示,這充分體現了地方因地制宜制定政策。比如,各地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對場地面積、在孵企業數量等具體量化指標進行了靈活調整。最典型的是四川省,明確對艱苦邊遠地區降低了15%的認定要求。這是一種務實的“政策洼地”設計。而黑龍江省畢業企業新增“獲得銀行授信額度”條件,降低營業收入和獲得投資額度兩項指標。
各地也基于自身的產業基礎和資源優勢,對孵化器的功能提出了特色化要求。四川省特別強調投資賦能,要求卓越級孵化器必須配備孵化基金,并鼓勵以“現金+服務”入股的方式進行“伴孵”與“共創”。而廈門市征求意見稿則著力于“兩岸融合”,鼓勵探索對臺創新創業新模式,這與其地理優勢和戰略定位緊密相連。
評價體系應更注重長期主義
為優化地方孵化器管理體系,各地在制定孵化器管理辦法時需重點考量哪些關鍵要素?
“中國幅員遼闊,地區發展差異很大,孵化器的建設也不平衡。建議省級主管部門,一是準確理解《辦法》的指向。二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包括孵化器的建設基礎、當前及未來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的方向、經濟和社會發展對科技創業孵化體系提出的需求,創造性地提出孵化器發展的重點領域、模式與機制、區域布局、評價與促進的思路、目標、手段。”北京創業孵育協會理事長顏振軍表示。
“湖南正打造青年人才創新創業的熱土,在此環境下,期待相關管理部門加強力度支持孵化器的建設工作,重視孵化專業人才培養。建議湖南省出臺具體支持舉措,對孵化器運營團隊給予實效支持,充分支持孵化器從業人員培養,提升孵化專業人員、創業導師孵化服務能力,充分發揮相關行業組織作用,為地區孵化器高質量建設提供專業指導服務。”廉寶恒表示。
李靖則認為,本輪管理辦法的出臺,其意義遠不止于規范行業,更深層次的意義在于為中國下一階段的產業創新重塑基礎設施和生態土壤,這將引領行業正本清源,推動價值回歸;構建產業培育新范式,從集聚到催化;打通政策傳導“最后一公里”,實現精準滴灌;為未來產業布局埋下種子。
“政策已經指明了方向,但要讓其真正落地生根、開花結果,還需要在多個方面持續努力和完善。”李靖表示,首先是建議評價體系更具“產業視角”和“長期主義”。在評價指標中,應顯著提高“在孵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和“畢業企業產業貢獻度”的權重。例如,可以考察在孵企業的研發投入強度、發明專利產出、畢業企業在細分市場的占有率、對當地產業鏈的補鏈強鏈作用等。避免評價體系過于短期化和行政化,應鼓勵孵化器敢于投資“硬科技”、陪伴企業長周期成長。
其次是建議配套政策能形成“組合拳”,避免“政策孤島”。孵化器管理辦法不能孤立運行,迫切需要與科技、金融、人才、土地等政策形成深度協同。例如,地方政府設立的產業引導基金,能否強制要求一定比例投向經認證的孵化器管理的基金?這種跨部門的政策聯動,才能真正為孵化器賦能。
再次是期待更多經營主體參與,實現生態多元化。期待更多龍頭企業、大型科研院所獨立或牽頭設立孵化器。政策應給予這類“產業系”孵化器更多的認定便利和資源支持,激發經營主體的內生動力。
最后是期待關注“人”的價值,培育頂級孵化人才。建議將“高端孵化人才”納入各地高層次人才引進和培養計劃,并支持設立專業培訓機構,系統化地培養這個領域的將帥之才,因為這才是決定中國孵化事業能走多遠的根本。
“總體而言,本輪孵化器管理辦法的出臺是一個里程碑,它標志著中國創業孵化事業進入了‘精耕細作’的時代。前路充滿希望,但也挑戰重重,需要政、產、學、研、金等各方力量的持續協同與智慧共創。”李靖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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