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大銀行業保險業支持海峽兩岸融合發展力度,近日金融監管總局印發了《關于銀行業保險業支持福建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的若干措施》。
措施共16條,立足銀行業保險業支持福建發揮對臺前沿區域優勢的角度,主要包括4方面內容:推進兩岸銀行業保險業融合發展、深化閩臺金融業務合作,提升對臺金融服務質效、促進閩臺經貿人員往來,優化臺胞金融服務體驗、便利臺胞在閩生活,全面加強金融監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等。金融監管總局表示,一系列措施對支持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建設、促進兩岸經貿融合具有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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